[{"data":1,"prerenderedAt":71},["ShallowReactive",2],{"q-house-106-1-land-tax-law-017":3},{"subject":4,"subjectSlug":5,"subjectKicker":6,"subjectShort":7,"subjectMcqNote":8,"question":9,"related":25,"sameNumber":50,"hasEssay":24},"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land-tax-law","土地法與土地稅法 · Land & Land Tax","土地法與土地稅法","105–106 年 40 題(每題 1.25 分)、107 年起 25 題(每題 2 分)",{"id":10,"webId":11,"year":12,"session":13,"subject":4,"number":14,"stem":15,"options":16,"answer":21,"answerNote":22,"lawYear":12,"explanation":23,"freq":13,"indexable":24},"house-106-1-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017","house-106-1-land-tax-law-017",106,1,17,"下列何者非申請自住房屋稅稅率之要件？",{"A":17,"B":18,"C":19,"D":20},"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房屋所在地辦竣戶籍登記","房屋無出租使用","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 3 戶以內","A",null,"本題考點：房屋稅自住稅率的認定要件，以及它與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要件的分野。\n【正解理由】《房屋稅條例》第 5 條第一項第一款就住家用房屋供自住使用者定其房屋現值百分之一點二的稅率，同條第二項並明定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之認定標準，由財政部定之。該標準所定的要件是房屋無出租使用、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三戶以內，並不包含辦竣戶籍登記。本選項所述的戶籍登記要件出自《土地稅法》第 9 條的自用住宅用地，是地價稅與土地增值稅那一套的判準，故選 A。\n【逐項排除】\n(A) 辦竣戶籍登記是《土地稅法》第 9 條自用住宅用地的要件，房屋稅自住稅率並不以此為條件，本選項即為本題所問的非要件。\n(B) 房屋無出租使用，是財政部依《房屋稅條例》第 5 條第二項授權所定認定標準的要件之一。\n(C) 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同屬前述認定標準的要件。\n(D)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三戶以內，是同一標準用來限制自住戶數的要件。\n【記憶點】房屋稅自住看「無出租、自己住、三戶內」，戶籍登記那一項是土地稅那邊的事。",true,[26,30,34,38,42,46],{"webId":27,"stem":28,"number":29,"year":12,"session":13},"house-106-1-land-tax-law-016","下列有關契稅之申報起算日規定，何者錯誤？",16,{"webId":31,"stem":32,"number":33,"year":12,"session":13},"house-106-1-land-tax-law-018","甲之土地於 106 年 10 月 1 日贈與並移轉登記予乙，請問 106 年期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為何？",18,{"webId":35,"stem":36,"number":37,"year":12,"session":13},"house-106-1-land-tax-law-015","個人及營利事業出售依農業發展條例申請興建的農舍，應如何計徵所得稅？",15,{"webId":39,"stem":40,"number":41,"year":12,"session":13},"house-106-1-land-tax-law-019","甲之土地、房屋於 106 年 7 月 1 日設定典權並完成移轉登記予乙。下列有關納稅義務人之規定，何者錯誤？",19,{"webId":43,"stem":44,"number":45,"year":12,"session":13},"house-106-1-land-tax-law-014","下列有關外國人取得我國土地之規定，何者正確？",14,{"webId":47,"stem":48,"number":49,"year":12,"session":13},"house-106-1-land-tax-law-020","甲出售市價 2,000 萬元之房屋連同基地，出售時土地公告現值總額為 1,000 萬元，房屋課稅現值為 300 萬元，繳納土地增值稅 100 萬元。如果甲符合自用住宅用地之規定，請問甲至少應買多少錢之房屋土地才能申請退還土地增值稅 100 萬元？",20,[51,55,59,63,67],{"webId":52,"year":53,"stem":54,"number":14},"house-114-1-land-tax-law-017",114,"依土地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藉變更、隱匿地目等則或於適用特別稅率、減免地價稅或田賦之原因、事實消滅時，未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者，應依規定辦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webId":56,"year":57,"stem":58,"number":14},"house-113-1-land-tax-law-017",113,"甲乙丙丁戊共有 A 地，持分各五分之一。甲乙丙三人擬依土地法第 34 條之 1 規定，將 A 地出售予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webId":60,"year":61,"stem":62,"number":14},"house-112-1-land-tax-law-017",112,"依土地法之規定，外國人為供自用、投資或公益之目的使用，得取得所需之土地，其面積及所在地點，應受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法所定之限制，下列何種用途不屬之？",{"webId":64,"year":65,"stem":66,"number":14},"house-111-1-land-tax-law-017",111,"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區段徵收範圍內土地，經規劃整理後，有關其處理方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webId":68,"year":69,"stem":70,"number":14},"house-110-1-land-tax-law-017",110,"非都市土地經劃定使用分區並編定使用地類別，應依其容許使用之項目及許可使用細目使用。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為重大建設計畫所需之臨時性設施，經徵得使用地之中央主管機關及有關機關同意後，得核准為臨時使用。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核准時，應函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將臨時使用用途及期限等資料，依相關規定程序登錄於何處？",1786689133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