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1},["ShallowReactive",2],{"q-house-108-1-land-tax-law-025":3},{"subject":4,"subjectSlug":5,"subjectKicker":6,"subjectShort":7,"subjectMcqNote":8,"question":9,"related":25,"sameNumber":50,"hasEssay":24},"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land-tax-law","土地法與土地稅法 · Land & Land Tax","土地法與土地稅法","105–106 年 40 題(每題 1.25 分)、107 年起 25 題(每題 2 分)",{"id":10,"webId":11,"year":12,"session":13,"subject":4,"number":14,"stem":15,"options":16,"answer":21,"answerNote":22,"lawYear":12,"explanation":23,"freq":13,"indexable":24},"house-108-1-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025","house-108-1-land-tax-law-025",108,1,25,"非都市土地依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之規定，得劃定幾種使用區？編定幾種使用地？",{"A":17,"B":18,"C":19,"D":20},"十種使用區；十八種使用地","十種使用區；十九種使用地","十一種使用區；十八種使用地","十一種使用區；十九種使用地","D",null,"本題考點：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的種類數，以及使用地類別的種類數。\n【正解理由】《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 2 條規定：「非都市土地得劃定為特定農業、一般農業、工業、鄉村、森林、山坡地保育、風景、國家公園、河川、海域、特定專用等使用分區。」逐一點數為十一種；同規則第 3 條規定，非都市土地依其使用分區之性質，編定為甲種建築、乙種建築、丙種建築、丁種建築、農牧、林業、養殖、鹽業、礦業、窯業、交通、水利、遊憩、古蹟保存、生態保護、國土保安、殯葬、海域、特定目的事業等使用地，逐一點數為十九種，故選 D。\n【逐項排除】\n(A) 錯誤。使用區十種、使用地十八種，兩個數字都比《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 2 條、第 3 條所列的清單各少一類。\n(B) 錯誤。使用地十九種與條文相符，但使用分區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 2 條為十一種，含海域使用分區在內，並非十種。\n(C) 錯誤。使用分區十一種與條文相符，但使用地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 3 條為十九種，十八種即漏列一類。\n(D) 正確。十一種使用分區、十九種使用地，與上開兩條的列舉逐項相符。\n【記憶點】分區十一、用地十九；分區以海域、特定專用收尾，用地以海域、特定目的事業收尾。",true,[26,30,34,38,42,46],{"webId":27,"stem":28,"number":29,"year":12,"session":13},"house-108-1-land-tax-law-024","依規定民國 109 年需辦理重新規定地價，下列對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之敘述，何項錯誤？",24,{"webId":31,"stem":32,"number":13,"year":33,"session":13},"house-109-1-land-tax-law-001","依房屋稅條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09,{"webId":35,"stem":36,"number":37,"year":12,"session":13},"house-108-1-land-tax-law-023","區段徵收土地時，地價補償得經土地所有權人申請，以徵收後可供建築之抵價地折算抵付，而抵價地總面積，以徵收總面積百分之五十為原則，如因情況特殊，經上級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但不得少於百分之四十；惟曾經農地重劃者，該重劃地區部分之抵價地不得少於多少？",23,{"webId":39,"stem":40,"number":41,"year":33,"session":13},"house-109-1-land-tax-law-002","關於契稅稅率依契稅條例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2,{"webId":43,"stem":44,"number":45,"year":12,"session":13},"house-108-1-land-tax-law-022","土地所有權辦理買賣移轉登記時，申報土地移轉現值之審核標準，下列何項敘述錯誤？",22,{"webId":47,"stem":48,"number":49,"year":33,"session":13},"house-109-1-land-tax-law-003","土地所有權人於出售土地後，依土地稅法規定，下列何種情形得申請就其已納土地增值稅額內，退還其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之數額？",3,[51,55,59,63,67],{"webId":52,"year":53,"stem":54,"number":14},"house-114-1-land-tax-law-025",114,"政府為解決因經費問題無法於短期內徵收公共設施保留地，以至於影響土地所有權人之權益，於是採取若干措施，依相關法規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webId":56,"year":57,"stem":58,"number":14},"house-113-1-land-tax-law-025",113,"依所得稅法規定，個人以自有土地與營利事業合作興建房屋，自土地取得之日起算五年內完成並銷售該房屋、土地者，其所得稅稅率為何？",{"webId":60,"year":61,"stem":62,"number":14},"house-112-1-land-tax-law-025",112,"有關土地利用計畫之通盤檢討相關規定，下列何者正確？",{"webId":64,"year":65,"stem":66,"number":14},"house-111-1-land-tax-law-025",111,"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下列銷售預售屋者相關規定之敘述，何者錯誤？",{"webId":68,"year":69,"stem":70,"number":14},"house-110-1-land-tax-law-025",110,"依所得稅法規定，陳先生在 110 年 10 月以 900 萬元出售其於 107 年以 700 萬元購入之房地產，110 年當期土地之公告現值為 800 萬元，陳先生個人未提示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而支付之費用時，稽徵機關得以多少元計算其費用？",1786689132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