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1},["ShallowReactive",2],{"q-house-111-1-brokerage-law-015":3},{"subject":4,"subjectSlug":5,"subjectKicker":6,"subjectShort":7,"subjectMcqNote":8,"question":9,"related":25,"sameNumber":50,"hasEssay":24},"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brokerage-law","經紀相關法規 · Brokerage Regulation","經紀相關法規","105–106 年 40 題(每題 1.25 分)、107 年起 25 題(每題 2 分)",{"id":10,"webId":11,"year":12,"session":13,"subject":4,"number":14,"stem":15,"options":16,"answer":21,"answerNote":22,"lawYear":12,"explanation":23,"freq":13,"indexable":24},"house-111-1-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015","house-111-1-brokerage-law-015",111,1,15,"企業經營者對於消費者之申訴，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應於申訴之日起，至多幾日內妥適處理之？",{"A":17,"B":18,"C":19,"D":20},"七日","十日","十五日","三十日","C",null,"本題考點：《消費者保護法》第 43 條消費爭議申訴的管道，以及企業經營者收到申訴後的處理期限。\n【正解理由】依《消費者保護法》第 43 條第 1 項，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因商品或服務發生消費爭議時，消費者得向企業經營者、消費者保護團體或消費者服務中心或其分中心申訴；同條第 2 項明定，企業經營者對於消費者之申訴，應於申訴之日起十五日內妥適處理之，故選 C。\n【逐項排除】\n(A) 七日不是申訴的處理期限。《消費者保護法》第 19 條第 1 項的七日，是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的消費者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解除契約的期間，主體與效果都不同。\n(B) 十日在申訴處理上並無對應規定；《消費者保護法》第 54 條第 3 項的至少十日，指的是法院就同一消費關係併案請求賠償所定的公告期間。\n(C) 十五日與《消費者保護法》第 43 條第 2 項所定「應於申訴之日起十五日內妥適處理之」相符，為本題答案。\n(D) 三十日並非申訴期限。《消費者保護法》第 11-1 條第 1 項的三十日以內，是訂立定型化契約前供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的合理期間上限。\n【記憶點】申訴十五日、特種交易解約七日、審閱期三十日以內，三個數字各有各的位置。",true,[26,30,34,38,42,46],{"webId":27,"stem":28,"number":29,"year":12,"session":13},"house-111-1-brokerage-law-014","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簽訂定型化之分期付款買賣契約，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該契約書應載明之事項不包含下列那一項？",14,{"webId":31,"stem":32,"number":33,"year":12,"session":13},"house-111-1-brokerage-law-016","企業經營者在提供契約條款供他人參考時，下列那一種表示內容不會屬於定型化契約條款之一部分？",16,{"webId":35,"stem":36,"number":37,"year":12,"session":13},"house-111-1-brokerage-law-013","中央主管機關得擬訂特定行業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下列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之敘述何者錯誤？",13,{"webId":39,"stem":40,"number":41,"year":12,"session":13},"house-111-1-brokerage-law-017","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規定，下列之定義何者正確？",17,{"webId":43,"stem":44,"number":45,"year":12,"session":13},"house-111-1-brokerage-law-012","甲建商與乙消費者訂立預售屋定型化契約前，並沒有給合理期間供乙審閱全部條款內容，依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乙可以如何主張權利？",12,{"webId":47,"stem":48,"number":49,"year":12,"session":13},"house-111-1-brokerage-law-018","公寓大廈共用部分不得獨立使用供做專有部分。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規定，其為特定情形者，並不得為約定專用部分。下列情形非屬前述之特定情形？",18,[51,55,59,63,67],{"webId":52,"year":53,"stem":54,"number":14},"house-114-1-brokerage-law-015",114,"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規定，關於共用部分之敘述，何者錯誤？",{"webId":56,"year":57,"stem":58,"number":14},"house-113-1-brokerage-law-015",113,"有關不動產經紀業廣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webId":60,"year":61,"stem":62,"number":14},"house-112-1-brokerage-law-015",112,"下列何者應以公平交易法之規定處理？",{"webId":64,"year":65,"stem":66,"number":14},"house-110-1-brokerage-law-015",110,"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下列有關消費者保護團體提起團體訴訟之敘述，何者錯誤？",{"webId":68,"year":69,"stem":70,"number":14},"house-109-1-brokerage-law-015",109,"近來針對不動產經紀業的廣告行為，發生許多爭議。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786689134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