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年 ·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31 單選

關於公寓大廈住戶行為規範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1. A住戶不得於大樓之公共密閉處所吸菸,以免影響其他住戶健康
  2. B針對開放空間,在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範圍內,住戶縱依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許可得使用該空間,亦不得為營業目的使用
  3. C住戶於公寓大廈內依法經營餐飲業者,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保險金額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4. D住戶飼養動物,不得妨礙公共衛生、公共安寧及公共安全。但法令或規約另有禁止飼養之規定時,從其規定

正解 B — 針對開放空間,在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範圍內,住戶縱依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許可得使用該空間,亦不得為營業目的使用

出處:105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第 31 題(105–106 年 40 題(每題 1.25 分)、107 年起 25 題(每題 2 分))

AI 白話詳解免費全文

本題考點
公寓大廈住戶行為規範,關鍵在開放空間與退縮空地是否有例外得供營業使用的但書。

正解理由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16 條第二項但書,「但開放空間及退縮空地,在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範圍內,得依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供營業使用」。條文明白給了例外,本選項卻寫成縱經規約或決議許可亦不得為營業目的使用,與但書牴觸,故選 B。

逐項排除

  1. A敘述正確。公共密閉場所的禁菸限制係其他法令所定,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6 條第一項第五款已把「其他法令或規約規定事項」納為住戶應遵守之事項,住戶自應遵守。
  2. B敘述錯誤,為本題所選。錯在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16 條第二項的但書刪掉,將原本得經核准並依規約或決議供營業使用的開放空間,寫成一律禁止。
  3. C敘述正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17 條第一項規定,住戶於公寓大廈內依法經營餐飲、瓦斯、電焊或其他危險營業或存放有爆炸性或易燃性物品者,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保險金額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4. D敘述正確,且與《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16 條第四項文字一致:住戶飼養動物,不得妨礙公共衛生、公共安寧及公共安全;但法令或規約另有禁止飼養之規定時,從其規定。

記憶點

開放空間不是絕對禁止營業,要件是主管機關核准加上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5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不動產交易、契約、投資或稅務申報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或稅務專業人員。

同科相關題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

歷屆同題號第 31 題

→ 看完整「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歷屆題庫 · → 105 年本科申論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