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年 ·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02 單選

關於不動產經紀業違法行為之行政處罰,下列何種行為之法定最低罰鍰金額為最嚴重?

  1. A經紀業未將經紀人到職與異動向主管機關報請備查
  2. B於雙方當事人簽訂租賃或買賣契約書時,經紀人未將不動產說明書交付與委託人交易之相對人
  3. C經紀業未於營業處所設置符合法定最低人數之經紀人
  4. D非經紀業(無經營執照)而經營仲介或代銷業務

正解 D — 非經紀業(無經營執照)而經營仲介或代銷業務

出處:105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第 2 題(105–106 年 40 題(每題 1.25 分)、107 年起 25 題(每題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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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罰則各條的罰鍰級距比較,比的是「法定最低額」而不是最高額。

正解理由

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32 條第一項,非經紀業而經營仲介或代銷業務者,主管機關應禁止其營業,並處公司負責人、商號負責人或行為人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其法定最低額為十萬元,在四個選項所涉行為之中最高,故選 D。

逐項排除

  1. A經紀人到職與異動未報請備查者,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12 條,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29 條第一項第一款,經主管機關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最低額為三萬元。
  2. B簽約時未交付不動產說明書涉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24 條第一項,該條未列入《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29 條第一項各款的罰鍰事由,無罰鍰額可比。
  3. C營業處所未置法定最低人數之經紀人者,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11 條,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29 條第一項第三款,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最低額為六萬元。
  4. D無照經營仲介或代銷,最低額十萬元為四者之最;且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32 條第二項,經禁止營業處分後仍繼續營業者,另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記憶點

三萬元起跳是程序義務、六萬元起跳是實體義務、十萬元起跳是無照經營。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5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不動產交易、契約、投資或稅務申報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或稅務專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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