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年 · 不動產估價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03 單選

進行宗地估價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1. A以分割為前提之宗地估價,應考慮分割前與分割後之價格變動情形,而予酌量增減
  2. B數筆土地合併為一宗進行土地利用之估價,應以合併後土地估價,並以合併前各筆土地價值比例分算其土地價格
  3. C一宗土地內有數種不同法定用途時,應考量其最有效使用及各種用途之相關性及分割之難易度後,決定分別估價或依主要用途估價
  4. D土地之上下有其他設施通過,致使用受限制之宗地,應先估算其特定價格,再考量該設施通過造成土地利用之影響,並計算其地價減損額後,從特定價格中扣除之,以其餘額為該宗地之價格

正解 D — 土地之上下有其他設施通過,致使用受限制之宗地,應先估算其特定價格,再考量該設施通過造成土地利用之影響,並計算其地價減損額後,從特定價格中扣除之,以其餘額為該宗地之價格

出處:109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不動產估價概要」第 3 題(105–106 年 40 題(每題 1.25 分)、107 年起 25 題(每題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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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宗地估價通則中合併分割、多筆合併、一宗多用途與設施穿越四種情形的處理原則。

正解理由

依《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88 條,土地之上下因有其他設施通過,致使用受限制之宗地,應先估算其正常價格,再考量該設施通過造成土地利用之影響,並計算其地價減損額後,從正常價格中扣除之,以其餘額為該宗地之價格。本選項把兩處基準都寫成特定價格,與該條所定的正常價格不符,故選 D。

逐項排除

  1. A敘述正確。《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83 條規定,以合併或分割為前提之宗地估價,應考慮合併或分割前後之價格變動情形,而予酌量增減。
  2. B敘述正確。《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84 條第一項規定,數筆土地合併為一宗進行土地利用之估價,應以合併後土地估價,並以合併前各筆土地價值比例分算其土地價格。
  3. C敘述正確。《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85 條規定,一宗土地內有數種不同法定用途時,應考量其最有效使用及各種用途之相關性及分割之難易度後,決定分別估價或依主要用途估價。
  4. D敘述錯誤,即本題所選。依《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2 條,特定價格指基於特定條件下形成之價值,與作為減損額扣減基準的正常價格是兩種不同的價格種類。

記憶點

設施穿越先估正常價格再扣地價減損額,扣減基準永遠是正常價格。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9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不動產交易、契約、投資或稅務申報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或稅務專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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