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年 ·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20 單選

甲於網路上看到乙不動產開發商委託丙廣告媒體經營者刊登不動產買賣廣告後,向乙購買了一戶房屋。於交屋後發現有廣告不實的爭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1. A乙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其對甲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廣告之內容。乙之商品或服務廣告內容,於契約成立後,應確實履行
  2. B甲可以向消費者保護團體提出廣告爭議之申訴、調解,或是直接向直轄市或縣(市)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3. C丙明知或可得而知廣告內容與事實不符者,就甲因信賴該廣告所受之損害與企業經營者負連帶責任
  4. D甲與乙因商品或服務發生廣告之消費爭議時,甲得向企業經營者、消費者保護團體或消費者服務中心或其分中心申訴

正解 B — 甲可以向消費者保護團體提出廣告爭議之申訴、調解,或是直接向直轄市或縣(市)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出處:109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第 20 題(105–106 年 40 題(每題 1.25 分)、107 年起 25 題(每題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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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消費者保護法》廣告責任的歸屬,以及消費爭議「先申訴、後調解」的程序順序,本題問的是敘述錯誤者。

正解理由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 43 條第一項,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因商品或服務發生消費爭議時,得向企業經營者、消費者保護團體或消費者服務中心或其分中心申訴;再依《消費者保護法》第 44 條,消費者「依前條申訴未能獲得妥適處理時」,始得向直轄市或縣(市)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申訴是調解的前置程序,本選項寫成得直接申請調解,與條文順序不符,故選 B。

逐項排除

  1. A與《消費者保護法》第 22 條相符,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義務不得低於廣告之內容,廣告內容於契約成立後應確實履行,乙為出賣不動產之企業經營者。
  2. B依《消費者保護法》第 44 條,申請調解須以依同法第 43 條申訴未獲妥適處理為前提,且該條所定申訴對象亦不含向消費者保護團體提出調解,即為所問。
  3. C與《消費者保護法》第 23 條第一項相符,媒體經營者明知或可得而知廣告內容與事實不符者,就消費者因信賴該廣告所受損害與企業經營者負連帶責任,丙即該條所稱媒體經營者。
  4. D與《消費者保護法》第 43 條第一項所列申訴對象相符,甲得向企業經營者、消費者保護團體或消費者服務中心或其分中心申訴。

記憶點

先申訴、未獲妥適處理才調解;廣告真實由企業經營者負責,媒體須明知或可得而知才連帶。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9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不動產交易、契約、投資或稅務申報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或稅務專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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