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年 · 不動產估價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19 單選

A 把忠孝東路五段鄰近市政府的店面出租給一間連鎖咖啡店,每月租金 100,000 元,押金 2 個月,假設年利率 2.5%,約定每年管理費 120,000 元由咖啡店支付,請問其一年支付之實質租金為多少元?

  1. A1,200,000
  2. B1,205,000
  3. C1,085,000
  4. D1,080,000

正解 B — 1,205,000

出處:113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不動產估價概要」第 19 題(105–106 年 40 題(每題 1.25 分)、107 年起 25 題(每題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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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實質租金的組成,重點在押金的運用收益計入、承租人自付的管理費不計入。

正解理由

依《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130 條,不動產租金估計,以估計勘估標的之實質租金為原則;所稱實質租金,指承租人每期支付予出租人之租金,加計押金或保證金、權利金及其他相關運用收益之總數。押金屆期雖應返還,出租人在租期內可運用該筆資金而獲有孳息,該孳息即條文所稱之運用收益,應計入;管理費約定由承租人支付,並未流向出租人,不在條文所列各項目之內,不計入。合計為一年租金加計押金的運用收益,故選 B。

逐項排除

  1. A只算了一年租金,漏掉押金的運用收益,與本規則第 130 條加計運用收益之旨不合。
  2. B正確。一年租金加計押金一年的運用收益即為此數。
  3. C把承租人自付的管理費當成減項扣除,該筆費用並非支付予出租人的租金,不得扣減。
  4. D既漏計押金的運用收益,又誤扣管理費,兩處錯誤相疊。

演算步驟

  1. 實質租金=年租金總額+押金運用收益。
  2. 年租金總額=每月租金 100,000 元×12 個月=1,200,000 元。
  3. 押金總額=每月租金 100,000 元×2 個月=200,000 元。
  4. 押金運用收益=押金 200,000 元×年利率 2.5%=5,000 元。
  5. 實質租金=1,200,000 元+5,000 元=1,205,000 元。

記憶點

押金生的孳息算進租金,承租人自己付掉的管理費不算。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3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不動產交易、契約、投資或稅務申報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或稅務專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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