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單選
有關權利估價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市地重劃前後土地估價係作為地主分配的依據,不屬於權利估價
- B永佃權估價,不需要考慮佃租支付情形,依民間習慣估計之
- C地上權估價,應考慮其用途、權利存續期間、支付地租之有無、權利讓與之限制及地上權設定之空間位置等因素估計之
- D容積移轉估價,主要考慮捐贈公共設施用地的市場價格決定之
正解 C — 地上權估價,應考慮其用途、權利存續期間、支付地租之有無、權利讓與之限制及地上權設定之空間位置等因素估計之
出處:113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不動產估價概要」第 16 題(105–106 年 40 題(每題 1.25 分)、107 年起 25 題(每題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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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權利估價的涵蓋範圍,以及各項權利估價應考慮的法定因素。
正解理由
依《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115 條,權利估價應考慮契約內容、權利存續期間、權利登記狀況、相關法令規定、民間習俗及正常市場權利狀態等影響權利價值之因素估計之;本規則第 116 條就地上權再作具體規定:地上權估價,應考慮其用途、權利存續期間、支付地租之有無、權利讓與之限制及地上權設定之空間位置等因素估計之。選項所列五項因素與條文逐字相符,故選 C。
逐項排除
- A錯誤。依本規則第 114 條,權利估價包括地上權、典權、永佃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耕作權、抵押權、租賃權、市地重劃、容積移轉及都市更新權利變換之估價,市地重劃明列在內。
- B錯誤。依本規則第 118 條,永佃權估價,應考慮佃租支付情形、民間習俗等因素估計之,佃租支付情形正是條文要求考慮的項目。
- C正確。五項因素完整對應本規則第 116 條的文字,其中設定之空間位置是地上權特有的考量。
- D錯誤。依本規則第 123 條,容積移轉估價,應考慮容積送出基地、接受基地及其他影響不動產價格及相關法令等因素估計之,並非單以捐贈公共設施用地的市場價格決定。
記憶點
地上權看空間位置與地租有無,永佃權看佃租,容積移轉看送出與接受兩端基地。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3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不動產交易、契約、投資或稅務申報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或稅務專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