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單選
有關建物殘餘價格率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殘餘價格率是指建物於物理耐用年數屆滿後,其所賸餘之結構材料及內部設備仍能於市場上出售之價格占建物總成本之比率
- B建物之殘餘價格率應由不動產估價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公告
- C建物之殘餘價格率以不超過百分之十為原則
- D依殘餘價格率計算建物殘餘價格時,應考量建物耐用年數終止後所需清理或清除成本
正解 A — 殘餘價格率是指建物於物理耐用年數屆滿後,其所賸餘之結構材料及內部設備仍能於市場上出售之價格占建物總成本之比率
出處:105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不動產估價概要」第 21 題(105–106 年 40 題(每題 1.25 分)、107 年起 25 題(每題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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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67 條建物殘餘價格率的定義時點、公告主體與上限。
正解理由
依《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67 條第三項,殘餘價格率「指建物於經濟耐用年數屆滿後,其所賸餘之結構材料及內部設備仍能於市場上出售之價格占建物總成本之比率」,時點是經濟耐用年數屆滿;選項 (A) 寫成物理耐用年數屆滿,與條文不符,故選 A。
逐項排除
- A敘述錯誤,為本題應選項。條文的時點是經濟耐用年數屆滿後,而非物理耐用年數屆滿後,其餘文字雖與條文相同,時點一錯即與定義不合。
- B敘述正確。依《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67 條第一項,建物之殘餘價格率應由全聯會,即不動產估價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公告之。
- C敘述正確。同項並規定殘餘價格率以不超過百分之十為原則。
- D敘述正確。依《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67 條第四項,依殘餘價格率計算建物殘餘價格時,應考量建物耐用年數終止後所需清理或清除成本。
記憶點
殘餘價格率算的是經濟耐用年數屆滿後的殘值,全聯會公告、上限百分之十。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5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不動產交易、契約、投資或稅務申報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或稅務專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