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年 ·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16 單選

甲有 A 屋,與乙簽訂買賣契約但尚未為移轉登記,乙對甲的 A 屋移轉請求權申請預告登記。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

  1. A該預告登記為保全登記、暫時登記,其登記免納登記費
  2. B該預告登記,對於因繼承、強制執行、徵收、法院判決而為之新登記,無排除之效力
  3. C預告登記完畢後,如甲將 A 屋移轉於丙,該處分絕對無效
  4. D嗣後甲欲就 A 屋申辦抵押權次序變更登記時,應檢附乙的同意書,始得為之

正解 A — 該預告登記為保全登記、暫時登記,其登記免納登記費

出處:109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第 16 題(105–106 年 40 題(每題 1.25 分)、107 年起 25 題(每題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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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預告登記的登記費負擔與效力,見《土地法》第 78 條與同法第 79-1 條。

正解理由

預告登記是為保全請求權而限制登記名義人處分的暫時性登記,屬限制登記的一種;依《土地法》第 78 條第八款,限制登記免繳納登記費,故乙所為的預告登記不必繳納登記費,故選 A。

逐項排除

  1. A敘述正確。理由如上,其性質為保全、暫時性的限制登記,依《土地法》第 78 條第八款免繳登記費。
  2. B敘述不正確。《土地法》第 79-1 條第三項所列無排除效力者為徵收、法院判決或強制執行而為之新登記,本選項另外增列「繼承」,超出該項所定範圍。
  3. C敘述不正確。《土地法》第 79-1 條第二項為「登記名義人就其土地所為之處分,對於所登記之請求權有妨礙者無效」,其無效係針對所保全的請求權而言,並非任何情形一律絕對無效。
  4. D敘述不正確。《土地法》第 79-1 條第一項的同意書,是請求權人聲請預告登記時應檢附登記名義人的同意書,並非事後登記名義人處分時反過來須取得請求權人同意;甲後續處分的效力,依同條第二項判斷。

記憶點

預告登記保全請求權、屬限制登記免登記費,妨礙請求權者無效但不排除徵收、判決與強制執行。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9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不動產交易、契約、投資或稅務申報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或稅務專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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