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年 ·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19 單選

依土地法規定,有關地籍測量之相關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1. A地籍測量時,土地所有權人應設立界標,並永久保存之
  2. B地籍測量,如由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辦理,其實施計畫應經該地方之地政機關核定
  3. C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自行設立界標,並到場指界
  4. D重新實施地籍測量之結果,應予公告,其期間為三十日

正解 B — 地籍測量,如由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辦理,其實施計畫應經該地方之地政機關核定

出處:112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第 19 題(105–106 年 40 題(每題 1.25 分)、107 年起 25 題(每題 2 分))

AI 白話詳解免費全文

本題考點
《土地法》地籍測量一章的界標、指界、實施計畫核定機關與重測結果公告期間。

正解理由

《土地法》第 45 條規定「地籍測量,如由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辦理,其實施計畫應經中央地政機關之核定」,核定機關是中央地政機關,本項寫成該地方之地政機關核定,與條文不符。題目問何者錯誤,故選 B。

逐項排除

  1. A《土地法》第 44-1 條第一項規定地籍測量時,土地所有權人應設立界標,並永久保存之,敘述正確。
  2. B核定機關寫錯,《土地法》第 45 條所定為中央地政機關核定,不是地方的地政機關。
  3. C《土地法》第 46-2 條第一項規定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自行設立界標並到場指界,敘述正確。
  4. D《土地法》第 46-3 條第一項規定重新實施地籍測量之結果應予公告,其期間為三十日,敘述正確。

記憶點

界標自己立且永久保存,指界自己到場,重測結果公告三十日,實施計畫要中央核定。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2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不動產交易、契約、投資或稅務申報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或稅務專業人員。

同科相關題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

歷屆同題號第 19 題

→ 看完整「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歷屆題庫 · → 112 年本科申論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