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年 · 不動產估價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17 單選

不動產估價報告書中應註明價格日期與勘查日期,就時間發生的先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1. A價格日期先於勘查日期
  2. B勘查日期先於價格日期
  3. C勘查日期等於價格日期
  4. D不一定

正解 D — 不一定

出處:114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不動產估價概要」第 17 題(105–106 年 40 題(每題 1.25 分)、107 年起 25 題(每題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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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價格日期與勘察日期的定義,以及兩者在時序上有無固定先後。

正解理由

依《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2 條第七款,價格日期指表示不動產價格之基準日期;同條第八款,勘察日期指赴勘估標的現場從事調查分析之日期。兩者是各自獨立的時點:價格日期由估價目的與委託條件決定,可能落在過去、當前或未來;勘察日期則取決於估價師實際到場的時間。同規則第 16 條第二項第三款僅要求估價報告書載明價格日期及勘察日期,並未就兩者先後設下任何限制,三種時序關係都可能出現,故選 D。

逐項排除

  1. A錯誤。價格日期先於勘察日期只是其中一種情形,例如追溯過去某一基準日估價、事後才到現場勘察;條文並未將此定為通則。
  2. B錯誤。勘察日期先於價格日期同樣只是情形之一,例如先行調查、再以嗣後某一基準日表示價格,不能反推為必然。
  3. C錯誤。兩日期同一天亦屬常見,當日勘察並以當日為價格基準即是;但這仍只是三種可能之一。
  4. D正確。《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2 條僅分別定義兩個日期,第 16 條僅要求一併載明,先後取決於估價目的與作業安排,故答不一定。

記憶點

價格日期是「價格站在哪一天」,勘察日期是「人哪一天到現場」,兩天誰先誰後沒有定則。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4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不動產交易、契約、投資或稅務申報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或稅務專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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