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年 ·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02 單選

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經紀業應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繳存營業保證金。下列關於營業保證金之說明,何者錯誤?

  1. A獨立於經紀業及經紀人員之外,除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另有規定外,不因其債務債權關係而為扣押
  2. B得因經紀業或經紀人員之債務債權關係而抵銷
  3. C經紀業合併時,所繳存營業保證金之權利,應隨之移轉
  4. D經紀業申請解散時,得自核准註銷營業之日滿一年後二年內,請求退還原繳存之營業保證金

正解 B — 得因經紀業或經紀人員之債務債權關係而抵銷

出處:108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第 2 題(105–106 年 40 題(每題 1.25 分)、107 年起 25 題(每題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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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9 條營業保證金的獨立性,四個被禁止的處分動詞要背全。

正解理由

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9 條第一項,營業保證金獨立於經紀業及經紀人員之外,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不因經紀業或經紀人員之債務債權關係而為讓與、扣押、抵銷或設定負擔。條文把「抵銷」與讓與、扣押、設定負擔並列於禁止之內,選項卻寫成得因經紀業或經紀人員之債務債權關係而抵銷,恰與條文的禁止規定相反,故選 B。

逐項排除

  1. A敘述正確。獨立性與不得扣押均出自《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9 條第一項,該項並設有「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的保留,選項一併寫出,與條文相符。
  2. B敘述錯誤。抵銷與讓與、扣押、設定負擔同列於同條例第 9 條第一項的禁止範圍,不得因債務債權關係而抵銷。
  3. C敘述正確。同條例第 9 條第二項規定,經紀業因合併、變更組織時對其所繳存之營業保證金之權利應隨之移轉。
  4. D敘述正確。同條例第 9 條第三項規定,其因申請解散者,得自核准註銷營業之日滿一年後二年內,請求退還原繳存之營業保證金。

記憶點

讓與、扣押、抵銷、設定負擔四者全禁,看到「得抵銷」直接判錯。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8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不動產交易、契約、投資或稅務申報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或稅務專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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