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單選
下列何類徵收事業之需用土地人在補償費未發給完竣前,或未核定發給抵價地前,因公共安全急需,得先進入被徵收土地內工作?
- A國防事業、平價住宅事業、水利事業
- B交通事業、水利事業、社會福利事業
- C高齡化事業、少子化事業、防疫事業
- D國防事業、交通事業、水利事業
正解 D — 國防事業、交通事業、水利事業
出處:111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第 10 題(105–106 年 40 題(每題 1.25 分)、107 年起 25 題(每題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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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徵收補償費未發給完竣或未核定發給抵價地前,需用土地人得例外先行進入被徵收土地內工作的事業類別,《土地徵收條例》第 27 條但書列了三種。
正解理由
依《土地徵收條例》第 27 條,「需用土地人應俟補償費發給完竣或核定發給抵價地後,始得進入被徵收土地內工作。但國防、交通及水利事業,因公共安全急需先行使用者,不在此限」。但書開放的事業只有國防、交通、水利三類,且必須是因公共安全急需先行使用,故選 D。
逐項排除
- A國防事業與水利事業固然列在《土地徵收條例》第 27 條但書之內,平價住宅事業則不在其中,本項因混入一個非但書事業而不成立。
- B交通事業與水利事業列在《土地徵收條例》第 27 條但書之內,社會福利事業則否;社會福利事業是同條例第 3 條第八款所定得徵收私有土地的事業,但得為徵收的對象與得提前進入工作是兩件事。
- C高齡化事業、少子化事業、防疫事業三者既非《土地徵收條例》第 3 條各款所列的事業名稱,也不在同條例第 27 條但書之內,本項全數不符。
- D國防事業、交通事業、水利事業與《土地徵收條例》第 27 條但書所列三類完全相符,本項正確。
記憶點
補償未發完不得進場,例外只有國防、交通、水利,還要加上公共安全急需這個條件。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1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不動產交易、契約、投資或稅務申報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或稅務專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