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單選
土地法第 78 條第 8 款所稱限制登記,謂限制登記名義人處分其土地權利所為之登記,下列何者非屬之?
- A更正登記
- B假處分
- C破產登記
- D預告登記
正解 A — 更正登記
出處:114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第 10 題(105–106 年 40 題(每題 1.25 分)、107 年起 25 題(每題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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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限制登記所涵蓋的登記類型,以及更正登記的性質。
正解理由
依《土地法》第 78 條,免繳納登記費之登記共列八款,第二款為更正登記、第八款為限制登記,二者在同一條文中分列,本非同一類型。更正登記依同法第 69 條,是登記完畢後發見登記錯誤或遺漏時,使登記與真實權利狀態一致的登記,並不限制登記名義人處分其土地權利,故選 A。
逐項排除
- A更正登記在《土地法》第 69 條的作用是更正錯誤或遺漏,不生凍結處分的效果,且在《土地法》第 78 條中與限制登記分列兩款,並非限制登記。
- B假處分依《土地法》第 75-1 條,係登記機關接獲法院囑託後應即改辦之登記,作用在禁止登記名義人處分,屬限制登記。
- C破產登記同列於《土地法》第 75-1 條的法院囑託事項,破產人對財產的處分受限,屬限制登記。
- D預告登記依《土地法》第 79-1 條第二項,未塗銷前登記名義人所為妨礙所登記請求權之處分無效,具限制處分之作用,屬限制登記。
記憶點
限制登記=查封、假扣押、假處分、破產登記與預告登記;更正登記走的是《土地法》第 69 條的更正軌道。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4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不動產交易、契約、投資或稅務申報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或稅務專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