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單選
都市計畫地區於訂定分區發展優先次序後,第一期發展地區應於主要計畫發布實施後,多久期限完成細部計畫?並於細部計畫發布後,多久期限完成公共設施建設?
- A五年內完成細部計畫,細部計畫發布後二年內完成公共設施建設
- B四年內完成細部計畫,細部計畫發布後三年內完成公共設施建設
- C三年內完成細部計畫,細部計畫發布後四年內完成公共設施建設
- D二年內完成細部計畫,細部計畫發布後五年內完成公共設施建設
正解 D — 二年內完成細部計畫,細部計畫發布後五年內完成公共設施建設
出處:111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第 12 題(105–106 年 40 題(每題 1.25 分)、107 年起 25 題(每題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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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都市計畫法》分區發展優先次序之下,第一期發展地區完成細部計畫與完成公共設施的兩段法定期限。
正解理由
依《都市計畫法》第 17 條第一項,實施進度應就計畫地區範圍預計之發展趨勢及地方財力訂定分區發展優先次序,並明定「第一期發展地區應於主要計畫發布實施後,最多二年完成細部計畫;並於細部計畫發布後,最多五年完成公共設施」,兩段期限依序是二年與五年,故選 D。
逐項排除
- A錯誤。細部計畫的期限為二年而非五年,公共設施的期限為五年而非二年,本項恰好把兩個數字對調。
- B錯誤。細部計畫的期限為二年,不是四年;公共設施的期限為五年,不是三年。
- C錯誤。細部計畫的期限為二年,不是三年;公共設施的期限為五年,不是四年。
- D正確。主要計畫發布實施後二年內完成細部計畫、細部計畫發布後五年內完成公共設施建設,與《都市計畫法》第 17 條第一項相符。
記憶點
主要計畫發布後「二年出細部」,細部計畫發布後「五年做設施」,先二後五,順序對調就錯。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1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不動產交易、契約、投資或稅務申報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或稅務專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