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年 · 不動產估價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06 單選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對不動產估價方法運用的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1. A不動產估價師應兼採二種以上估價方法推算勘估標的價格
  2. B不動產估價師應就不同估價方法估價所獲得之價格進行綜合比較,就其中金額顯著差異者重新檢討
  3. C評估證券化不動產清算價格時,對於折現現金流量分析法之收益價格應賦予相對較大之權重
  4. D對於各方法試算價格應視不同價格所蒐集資料可信度及估價種類目的條件差異,考量價格形成因素之相近程度,決定勘估標的價格,並將決定理由詳予敘明

正解 C — 評估證券化不動產清算價格時,對於折現現金流量分析法之收益價格應賦予相對較大之權重

出處:113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不動產估價概要」第 6 題(105–106 年 40 題(每題 1.25 分)、107 年起 25 題(每題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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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估價方法的併用義務,以及不動產證券化案件折現現金流量分析法權重的但書。

正解理由

依《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15 條第二項,以契約約定租金作為不動產證券化受益證券信託利益分配基礎者,折現現金流量分析法之收益價格應賦予相對較大之權重,但同項但書明定「不動產證券化標的進行清算時,不在此限」。選項把清算的情形也寫成應賦予相對較大之權重,與但書正好相反,故選 C。

逐項排除

  1. A敘述正確。《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14 條規定應兼採二種以上估價方法推算勘估標的價格,但因情況特殊不能採取二種以上方法估價並於估價報告書中敘明者,不在此限。
  2. B敘述正確,為《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15 條第一項前段所定,就不同估價方法所獲得之價格進行綜合比較,金額顯著差異者重新檢討。
  3. C敘述錯誤。清算正是《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15 條第二項但書所排除的情形,不適用賦予相對較大權重之規定。
  4. D敘述正確,為《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15 條第一項後段所定,並要求將決定理由詳予敘明。

記憶點

證券化加重權重,一遇清算就不適用。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3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不動產交易、契約、投資或稅務申報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或稅務專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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