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年 · 不動產估價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06 單選

利用計量模型分析法進行估價,應蒐集相當數量具代表性之比較標的,在計量模型的影響不動產價格之因素中,現有 6 項區域因素,5 項個別因素,因此至少要蒐集多少數量以上之比較標的才符合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之規定?

  1. A55 筆以上
  2. B40 筆以上
  3. C30 筆以上
  4. D25 筆以上

正解 A — 55 筆以上

出處:111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不動產估價概要」第 6 題(105–106 年 40 題(每題 1.25 分)、107 年起 25 題(每題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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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計量模型分析法對比較標的數量所設的下限,以及該下限如何隨自變數個數變動。

正解理由

依《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20 條第 1 款,應用計量模型分析法「須蒐集應用計量模型分析關係式自變數個數五倍以上之比較標的」。此處的自變數即關係式中的各主要影響價格因素,區域因素 6 項與個別因素 5 項合計 11 項,11 項的五倍為 55,故至少須蒐集 55 筆以上之比較標的,故選 A。

逐項排除

  1. A55 筆以上:11 個自變數乘以《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20 條第 1 款所定的五倍恰為 55 筆,正好落在該款下限上,為正確選項。
  2. B40 筆以上:低於 55 筆,未達《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20 條第 1 款的五倍門檻,該規則亦無以 40 筆為標準的規定。
  3. C30 筆以上:同樣低於門檻;此數字容易與《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25 條所定總調整率大於百分之三十即應排除該比較標的之規定相混,兩者規範的對象一個是件數、一個是調整率。
  4. D25 筆以上:低於門檻,若只把區域因素或只把個別因素算進自變數(例如僅取 5 項再乘五倍),就會得到這個數字,是漏算另一組因素的結果。

記憶點

自變數幾個就乘五,區域因素與個別因素要先加總再乘。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1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不動產交易、契約、投資或稅務申報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或稅務專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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