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 單選
區段徵收地區如為經實施農地重劃者,此一地區抵價地總面積比例不得少於徵收總面積多少?
- A百分之四十
- B百分之四十五
- C百分之五十
- D百分之五十五
正解 B — 百分之四十五
出處:114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第 9 題(105–106 年 40 題(每題 1.25 分)、107 年起 25 題(每題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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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區段徵收抵價地總面積的比例,以及曾經農地重劃地區的特別下限。
正解理由
依《土地徵收條例》第 39 條第二項,抵價地總面積,以徵收總面積百分之五十為原則;因情況特殊,經上級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但不得少於百分之四十;曾經農地重劃者,該重劃地區部分不得少於百分之四十五。題目設定該區段徵收地區為經實施農地重劃者,適用的是這道較高的下限,故選 B。
逐項排除
- A百分之四十是《土地徵收條例》第 39 條第二項對一般區段徵收地區所設的下限,未曾農地重劃的地區才適用。
- B百分之四十五為《土地徵收條例》第 39 條第二項就曾經農地重劃地區所定的下限,與題目條件相符。
- C百分之五十是《土地徵收條例》第 39 條第二項的原則值,不是下限;情況特殊經上級主管機關核准者得低於此數。
- D百分之五十五不見於《土地徵收條例》第 39 條第二項,該項只出現五十、四十五、四十這三個數字。
記憶點
抵價地:原則五成、一般最低四成、農地重劃過的地區最低四成五。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4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不動產交易、契約、投資或稅務申報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或稅務專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