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年 ·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09 單選

依都市計畫法規定,主要計畫擬定後經該管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修正,或經內政部指示修正者,後續如何辦理?

  1. A免再公開展覽及舉行說明會
  2. B再公開展覽
  3. C再舉行說明會
  4. D再公開展覽及舉行說明會

正解 A — 免再公開展覽及舉行說明會

出處:113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第 9 題(105–106 年 40 題(每題 1.25 分)、107 年起 25 題(每題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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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主要計畫公開展覽與說明會的程序,以及審議修正後是否須重新踐行該程序。

正解理由

依《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第三項,該管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修正,或經內政部指示修正者,免再公開展覽及舉行說明會。修正既然是審議程序運作的結果,法律即免除重複踐行公開展覽與說明會,兩者一併免除,故選 A。

逐項排除

  1. A正確。《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第三項明定此二種修正情形免再公開展覽及舉行說明會。
  2. B錯誤。《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第三項免除的是公開展覽與說明會兩者,並非保留公開展覽而只免說明會。
  3. C錯誤。《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第三項同樣免除說明會,不會出現只須再舉行說明會的結果。
  4. D錯誤。《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第三項既已明文免除,自無再公開展覽並舉行說明會的義務;同條第一項的公開展覽三十天及說明會,是送該管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前的程序。

記憶點

公展與說明會辦在審議之前,委員會審議修正或內政部指示修正者,兩項一起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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