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單選
容積移轉及容積調派制度的實施,對不動產價值發生影響的因素被稱為:
- A行政條件
- B政治條件
- C社會條件
- D接近條件
正解 A — 行政條件
出處:106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不動產估價概要」第 22 題(105–106 年 40 題(每題 1.25 分)、107 年起 25 題(每題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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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容積移轉、容積調派這類由法令與行政措施造成的價格影響,在價格形成因素中的歸類。
正解理由
容積移轉與容積調派都是政府以法令對建築容積所作的管制與調配,不是市場自發的現象。依《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123 條,容積移轉估價「應考慮容積送出基地、接受基地及其他影響不動產價格及相關法令等因素估計之」,條文把相關法令明白列為此制度影響價格的著眼點;凡由公權力以制度、法令與管制手段造成的價值變動,在價格形成因素上歸為行政條件,故選 A。
逐項排除
- A行政條件指土地使用管制、容積管制、稅制與相關法令等公權力措施對價格的作用,容積移轉與容積調派正是這類制度性措施。
- B政治條件著眼於政局安定與否、國際情勢、選舉等政治面的變動,容積移轉是既定制度的日常操作,不隨政治情勢起落。
- C社會條件指人口、家庭結構、教育水準、治安與生活習性等社會面因素,容積額度的移入移出並非由社會結構決定。
- D接近條件指標的與車站、學校、商圈、公園等的接近程度,屬位置上的區域因素,與容積能否移轉無關。
記憶點
凡是「法令怎麼管」造成的價值變動,一律歸行政條件。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6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不動產交易、契約、投資或稅務申報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或稅務專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