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單選
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關於不動產經紀人員之資格,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經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及格者,應具備 1 年以上經紀營業員經驗,始得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請領經紀人證書
- B經紀人證書有效期限為 4 年。期滿時,應檢附 4 年內完成專業訓練 30 個小時以上之證明文件辦理換證
- C曾經營經紀業,經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許可,自撤銷或廢止之日起未滿 5 年者,不得充任經紀人員
- D經紀人員應專任一經紀業,並不得為自己或他經紀業執行仲介或代銷業務。但經所屬經紀業同意為他經紀業執行業務者,不在此限
正解 C — 曾經營經紀業,經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許可,自撤銷或廢止之日起未滿 5 年者,不得充任經紀人員
出處:106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第 3 題(105–106 年 40 題(每題 1.25 分)、107 年起 25 題(每題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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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經紀人員的積極資格(考試及格加一年經驗、四年換證)與消極資格(哪幾款情形不得充任)。
正解理由
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14 條第三項,「有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或第七款情形之一者,不得充任經紀人員」,被援用的款次並不包含第六條第一項第五款的「曾經營經紀業,經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許可,自撤銷或廢止之日起未滿五年者」,該款規範的是不得申請經營經紀業,不能移到經紀人員身上,故選 C。
逐項排除
- A敘述正確。《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14 條第一項規定經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及格者,應具備一年以上經紀營業員經驗,始得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請領經紀人證書。
- B敘述正確。《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15 條第一項規定經紀人證書有效期限為四年,期滿應檢附四年內完成專業訓練三十個小時以上之證明文件辦理換證。
- C敘述錯誤。撤銷或廢止許可未滿五年是《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6 條第一項第五款,同條例第 14 條第三項並未把該款列入不得充任經紀人員之情形。
- D敘述正確。《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16 條規定經紀人員應專任一經紀業,不得為自己或他經紀業執行業務,經所屬經紀業同意者不在此限。
記憶點
不得充任經紀人員只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6 條第一項的一到四款與第七款。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6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不動產交易、契約、投資或稅務申報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或稅務專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