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單選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99 條之計算公式,勘估標的之基地價格=勘估標的之房地價格-勘估標的之建物成本價格。請問此為何種學說之主張?
- A土地貢獻說
- B建物貢獻說
- C聯合貢獻說
- D合併貢獻說
正解 A — 土地貢獻說
出處:108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不動產估價概要」第 16 題(105–106 年 40 題(每題 1.25 分)、107 年起 25 題(每題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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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99 條以房地價格扣除建物成本價格推估基地價格,此一減法式背後的價值分配學說。
正解理由
依《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99 條第一項第一款,勘估標的之基地價格等於勘估標的之房地價格減勘估標的之建物成本價格。此式先讓建物按其成本價格取走應得的部分,房地總價扣除後的餘額全部歸於基地,等於把土地當成價值的剩餘承受者,亦即以土地承接房地價格中扣除建物貢獻後的全部殘值,學說上稱土地貢獻說,故選 A。
逐項排除
- A與《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99 條第一項第一款的減項順序相符:先扣建物成本價格,餘額歸土地。
- B建物貢獻說的計算方向相反,係先確定土地價格,再以房地價格扣除土地價格求得建物價格,被當成剩餘承受者的是建物,與該款先扣建物者不同。
- C聯合貢獻說著眼於土地與建物共同創造價值、不由單方承受餘額;《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99 條第二項另設的作法是以房地價格乘土地價值比率,屬按比率同時分配,與本題所示的減法式不同。
- D合併貢獻說並非本題公式所本;《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84 條處理的是數筆土地合併為一宗利用時,以合併後土地估價再按合併前各筆土地價值比例分算,屬另一個議題。
記憶點
房地價減建物成本,剩下的算土地的,就是土地貢獻說。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8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不動產交易、契約、投資或稅務申報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或稅務專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