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單選
下列何者屬於授與代理權?
- A甲創作民法總則一書,授權乙出版社於五年間印製出版該書
- B甲有一 A 車,授權乙以甲本人名義買賣 A 車
- C甲為知名影星,授權乙週刊使用甲肖像照片
- D甲有一昆蟲標本,授權乙予以拍攝
正解 B — 甲有一 A 車,授權乙以甲本人名義買賣 A 車
出處:110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民法概要」第 10 題(105–106 年 40 題(每題 1.25 分)、107 年起 25 題(每題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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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如何辨識一項授權究竟是代理權的授與,判準在於受權人是否以本人名義為法律行為並使效果直接歸屬本人。
正解理由
依《民法》第 103 條第一項,代理人於代理權限內,以本人名義所為之意思表示,直接對本人發生效力;又依《民法》第 167 條,代理權係以法律行為授與者,其授與應向代理人或向代理人對之為代理行為之第三人,以意思表示為之。選項 B 中乙是以甲本人名義買賣 A 車,買賣的效果直接歸屬於甲,完全符合上開兩條的結構,故選 B。
逐項排除
- A不是代理權之授與。授權出版社於五年間印製出版著作,乙係以自己名義發行,依《民法》第 515-1 條第一項,出版權於出版權授與人將著作交付於出版人時授與出版人,屬出版契約下的權利授與。
- B是代理權之授與,理由如上,這是最典型的意定代理情形。
- C不是代理權之授與。授權週刊使用肖像照片,是就自己人格利益的利用予以同意,乙並未以甲之名義對外為任何意思表示。
- D不是代理權之授與。授權他人拍攝昆蟲標本,同樣只是允許對方利用該標的物,沒有效果歸屬於甲的法律行為存在。
記憶點
認代理只看一句話:有沒有「以本人名義」為法律行為,並讓效果直接落在本人身上。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0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不動產交易、契約、投資或稅務申報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或稅務專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