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年 ·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13 單選

關於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之執業,下列何者正確?

  1. A應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許可及辦理公司登記,並向直轄市、縣(市)政府申領登記證後,始得執業
  2. B應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許可及辦理公司登記,並向中央主管機關申領登記證後,始得執業
  3. C應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及辦理公司登記,並向直轄市、縣(市)政府申領登記證後,始得執業
  4. D應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及辦理公司登記,並向中央主管機關申領登記證後,始得執業

正解 D — 應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及辦理公司登記,並向中央主管機關申領登記證後,始得執業

出處:112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第 13 題(105–106 年 40 題(每題 1.25 分)、107 年起 25 題(每題 2 分))

AI 白話詳解免費全文

本題考點
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的執業門檻,關鍵在許可機關與登記證核發機關分別是誰。

正解理由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41 條規定「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應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及辦理公司登記,並向中央主管機關申領登記證後,始得執業」,可見許可與發證兩道關卡都在中央主管機關,缺一即不得執業,故選 D。

逐項排除

  1. A敘述錯誤。本選項把許可機關與登記證核發機關都寫成直轄市、縣(市)政府,與《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41 條所定之中央主管機關不符。
  2. B敘述錯誤。許可機關誤植為直轄市、縣(市)政府;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41 條,許可權在中央主管機關,地方政府並無此權限。
  3. C敘述錯誤。登記證核發機關誤植為直轄市、縣(市)政府;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41 條,登記證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領。
  4. D敘述正確,與《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41 條完全相符;又依同法第 2 條,本條例之中央主管機關為內政部。

記憶點

管理維護公司許可、發證都找中央,與《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5 條經紀業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後再辦公司或商業登記的流程分開記。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2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不動產交易、契約、投資或稅務申報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或稅務專業人員。

同科相關題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

歷屆同題號第 13 題

→ 看完整「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歷屆題庫 · → 112 年本科申論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