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單選
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有關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 A應公告後報請行政院備查
- B中央主管機關為預防消費糾紛,保護消費者權益,促進定型化契約之公平化,得選擇特定行業擬訂之
- C違反公告之定型化契約,其定型化契約條款不構成契約之內容。但消費者得主張該條款仍構成契約之內容
- D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應記載之事項,雖未記載於定型化契約,經消費者主張,仍構成契約之內容
正解 B — 中央主管機關為預防消費糾紛,保護消費者權益,促進定型化契約之公平化,得選擇特定行業擬訂之
出處:112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第 21 題(105–106 年 40 題(每題 1.25 分)、107 年起 25 題(每題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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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消費者保護法》第 17 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之程序與效力。
正解理由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 17 條第一項,中央主管機關為預防消費糾紛,保護消費者權益,促進定型化契約之公平化,得選擇特定行業,擬訂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告之。(B) 之敘述與本項前段文字相符,故選 B。
逐項排除
- A依《消費者保護法》第 17 條第一項,程序是「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告之」;選項寫成公告後報請行政院備查,順序顛倒,行政院的角色也從核定變成備查,均與條文不符。
- B正確,「中央主管機關為預防消費糾紛,保護消費者權益,促進定型化契約之公平化,得選擇特定行業」擬訂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正是《消費者保護法》第 17 條第一項的規定。
- C依《消費者保護法》第 17 條第四項,違反第一項公告之定型化契約,其定型化契約條款「無效」;「條款不構成契約之內容,但消費者得主張該條款仍構成契約之內容」是同法第 11-1 條第三項就未給審閱期間所定的效果,選項把兩種法律效果接錯了。
- D依《消費者保護法》第 17 條第五項,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應記載之事項,雖未記載於定型化契約,仍構成契約之內容,不待消費者主張即當然入約;選項多加了「經消費者主張」的條件。
記憶點
程序是核定在前、公告在後;違反公告者條款無效,應記載未記載者當然入約。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2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不動產交易、契約、投資或稅務申報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或稅務專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