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單選
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有關徵收之撤銷或廢止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撤銷或廢止徵收,由需用土地人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之
- B在未依徵收計畫完成使用前,需用土地人應每年檢討其興辦事業計畫,並由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列管
- C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前,開發方式改變,應廢止徵收
- D因作業錯誤,致原徵收之土地不在工程用地範圍內,應撤銷徵收
正解 B — 在未依徵收計畫完成使用前,需用土地人應每年檢討其興辦事業計畫,並由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列管
出處:113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第 5 題(105–106 年 40 題(每題 1.25 分)、107 年起 25 題(每題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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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土地徵收條例》第 49 條撤銷徵收與廢止徵收的法定事由,以及未完成使用前興辦事業計畫的年度檢討由誰列管。
正解理由
依《土地徵收條例》第 49 條第一項,已公告徵收之土地,需用土地人應切實按核准計畫及所定期限使用;在未依徵收計畫完成使用前,需用土地人應每年檢討其興辦事業計畫,並由其上級事業主管機關列管。列管者是需用土地人的上級事業主管機關,不是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本選項與條文不符,故選 B。
逐項排除
- A敘述正確。《土地徵收條例》第 50 條第一項明定撤銷或廢止徵收,由需用土地人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之。
- B敘述錯誤,為本題所要選出者。《土地徵收條例》第 49 條第一項所定的列管機關是需用土地人之上級事業主管機關。
- C敘述正確。《土地徵收條例》第 49 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前,興辦之事業改變、興辦事業計畫經註銷、開發方式改變或取得方式改變者,應廢止徵收。
- D敘述正確。《土地徵收條例》第 49 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因作業錯誤致原徵收之土地不在工程用地範圍內者,應辦理撤銷徵收。
記憶點
撤銷處理自始的瑕疵,廢止處理事後的變動,年度檢討由上級事業主管機關列管。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3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不動產交易、契約、投資或稅務申報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或稅務專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