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年 · 民法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07 單選

有關法律行為之標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1. A甲乙約定以火星上岩石為贈與標的物,該契約有效
  2. B甲乙約定故宮翠玉白菜為買賣標的物,該契約有效
  3. C甲乙約定甲需於 1 日內完成環島健走行程,該契約有效
  4. D甲乙婚前協議約定,婚後任一方若有出軌行為,必須支付對方新臺幣 100 萬元賠償費,該契約有效

正解 D — 甲乙婚前協議約定,婚後任一方若有出軌行為,必須支付對方新臺幣 100 萬元賠償費,該契約有效

出處:105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民法概要」第 7 題(105–106 年 40 題(每題 1.25 分)、107 年起 25 題(每題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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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法律行為的標的須可能、確定、適法,且不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正解理由

依《民法》第 72 條,法律行為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始為無效。婚前協議約定婚後一方出軌須給付他方新臺幣 100 萬元,是以夫妻互負忠誠義務為前提所設的損害賠償約定,給付內容可能且確定,未違反強制或禁止之規定,也不是在鼓勵或縱容不法,難認背於公序良俗,該約定有效,故選 D。

逐項排除

  1. A錯誤。火星上的岩石非私法交易所能支配,屬自始客觀不能,依《民法》第 246 條第一項本文,以不能之給付為契約標的者,其契約為無效。
  2. B錯誤。故宮翠玉白菜為國家所有之古物,不融通於私法交易,以之為買賣標的物,標的即屬不適法,依《民法》第 71 條本文,法律行為違反強制或禁止之規定者無效。
  3. C錯誤。要在 1 日內完成環島健走,依一般人的體能客觀上無從達成,同屬自始客觀不能,仍依《民法》第 246 條第一項本文,其契約無效。
  4. D正確。標的可能、確定、適法且不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四關全過,契約有效。

記憶點

標的四關:可能、確定、適法、不背公序良俗,倒在任何一關契約都站不住。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5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不動產交易、契約、投資或稅務申報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或稅務專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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