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單選
下列有關平均地權條例對以經營土地買賣,違背土地法律,從事土地壟斷、投機者處罰規定之敘述,何者正確?
- A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
- B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七千元以下罰金
- C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八千元以下罰金
- D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一萬元以下罰金
正解 B —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七千元以下罰金
出處:110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第 11 題(105–106 年 40 題(每題 1.25 分)、107 年起 25 題(每題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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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平均地權條例》罰則章對「以經營土地買賣,違背土地法律,從事土地壟斷、投機」行為所定的刑度與罰金上限。
正解理由
依《平均地權條例》第 83 條,「以經營土地買賣,違背土地法律,從事土地壟斷、投機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七千元以下罰金」。本條的處罰有兩個數字要一起記住:自由刑上限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罰金上限是七千元以下;且罰金採「並得併科」的寫法,是附隨於自由刑的附加處罰,故選 B。
逐項排除
- A自由刑寫成一年以下、罰金寫成五千元以下,兩個數額都不是第 83 條所定的內容,屬錯誤敘述。
- B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七千元以下罰金,與該條文字相符,為正確敘述。
- C自由刑一年以下與該條的三年以下不符,罰金八千元以下也不是該條所定的上限。
- D自由刑三年以下雖與該條相同,但罰金上限寫成一萬元以下,高於該條所定的七千元以下,仍為錯誤敘述。
記憶點
土地壟斷、投機記「三年徒刑、七千罰金」,刑期與罰金兩個數字缺一不可。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0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不動產交易、契約、投資或稅務申報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或稅務專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