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年 · 不動產估價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08 單選

關於不動產估價收益法之總費用估算項目,下列何者正確?

  1. A只能算地價稅,如地上權地租不能算
  2. B房屋稅只適用於保存登記之建物
  3. C所得稅亦應計算
  4. D維修費、保險費亦應計算

正解 D — 維修費、保險費亦應計算

出處:106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不動產估價概要」第 8 題(105–106 年 40 題(每題 1.25 分)、107 年起 25 題(每題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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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收益法總費用的項目範圍,依據是《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38 條的費用列舉。

正解理由

依《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38 條第一項,勘估標的總費用之推算,「應根據相同或相似不動產所支出之費用資料或會計報表所載資料加以推算,其項目包括地價稅或地租、房屋稅、保險費、管理費及維修費等。其為營運性不動產者,並應加計營運費用」。維修費與保險費都在列舉之內,敘述正確,故選 D。

逐項排除

  1. A錯誤:《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38 條第一項寫的是「地價稅或地租」,地租與地價稅並列,是同一款裡的擇一項目,並非只能計算地價稅而排除地租。
  2. B錯誤:《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38 條第一項列舉的費用項目就是房屋稅,條文並未附加「以保存登記之建物為限」的要件,該限制是選項自行加上去的。
  3. C錯誤:《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38 條第一項所列為地價稅或地租、房屋稅、保險費、管理費及維修費,營運性不動產另加營運費用,所得稅不在其中。
  4. D正確:保險費與維修費均為《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38 條第一項明列的總費用項目。

記憶點

總費用背五項——地價稅或地租、房屋稅、保險費、管理費、維修費;營運型再加營運費用。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6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不動產交易、契約、投資或稅務申報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或稅務專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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